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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篡改收条侵吞救济款 临湘检察查办“蝇贪”案
时间:2019-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黎云霞)“请问是芳芳吗?”

  “是的。”

  “我们是民政局,做一个回访,2011年至今,向你下发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低保补助金共31290元,你领到手没有?”

  “啊……什么钱?我不知道啊”。2015年5月的一天,家住临湘市某某乡某某村的芳芳与该市民政局的一段回访通话牵扯出一起村官蝇贪案件。

  事情还得从2010年说起,94年出生的芳芳一直与奶奶相依为命,祖孙俩的日子过得很苦。2010年村里负责民政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委员兼会计欧某某找到芳芳的奶奶,没有告知任何用途,取走了芳芳的户口本,并于之后不久为芳芳在民政局办理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救济金和低保补助金两张存折本。整件事情的发生,芳芳和奶奶一无所知,事情也没有了下文。

  2015年5月,接到回访电话的芳芳才得知自己2010年就已被民政部门列为孤儿,每年都能得到孤儿生活费及低保配套补助金。此后,她多次找欧某某询问,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直到2016年2月过后,欧某某意识到自己再也瞒不住了,分两次给了芳芳5090元的低保补助金和2000元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并让芳芳写下“三月初,芳芳从欧某某手中拿了5400元低保补助字条(实际上是5090元)”“8月份,芳芳从欧某某手中拿了2000元”等两张收条;但民政部门下发的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远不止这么多,欧某某却仍隐瞒在手,用于自己花销。

  此后,芳芳及其家人多次打电话催要剩余的孤儿生活费,欧某某却一直不予理睬。

  为了将剩余的钱据为己有,欧某某看到第二条收条没有大写,便心生一计,自己在收条的阿拉伯数字2000前加了一个“2”。就这样,本该属于芳芳的24200元孤儿基本生活费及低保补助款落入欧某某囊中。芳芳多次找到欧某某询问孤儿基本生活的金额,欧某某一口咬定已给了芳芳22000元的孤儿基本生活费。

  他不知道的是,芳芳在签下第二张收条时留下照片,欧某某阴谋最终败露。

  今年4月26日,检察机关对欧某某立案后,他交代了侵吞芳芳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及低保补助金的事实。因利用协助政府从事民政工作的职务便利,侵吞民政专项项救济款24220元,欧某某被临湘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移送审查起诉。

  低保金和基本生活费是孤儿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却被心存贪念、目无法纪的村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着实令人可恨!

  “此案贪污数额虽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抹黑了党和政府形象。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办案措施,加大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力度,让如欧某某一类的蝇贪蚁贪之流无所遁形,受到法律严厉惩处!”该院检察长吴春生如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