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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临湘:前科累累无悔意 宫中“常客”又进宫
时间:2018-09-12  作者: 王兰辉 卢琼|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湘检网讯(通讯员 王兰辉 卢琼)2017126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入狱服刑五年九个月的钟某华迎来出狱的日子,满心欢喜刑满释放,跨出贵州省金西监狱大门的那一刻,钟某华解放的双手再次带上镣铐,早已等在监狱大门口的临湘市公安民警一纸逮捕令将他押上已然熟悉的警车。

现年45岁的钟某华,曾因盗窃罪于1997年、2001年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和三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之后,他依旧不思悔改,气焰嚣张,继续作案。

20109月至11月份期间,钟某华伙同易某某、杨某某、罗某某(均已判刑)等人组成抢劫团伙,先后在贵州省清黄高速公路平坝县路段、贵兴高速公路独山县路段、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省临湘市路段,持刀蒙面抢劫作案3次,抢得现金人民币46802元。他们的惯用手段是,在过往小货车紧急停*带停车休息之际,由易某某望风、接应,钟某华等人头戴黑色头套,手持事先备好的砍刀、夹板刀,越过防护栏,将车窗玻璃砸坏,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实施抢劫,再乘易某某驾驶的车辆逃离现场。

因涉嫌抢劫罪,20111月,他被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然而,此时的他,在同案犯全部到案的时候,却逃离公安民警的视野,彻底消失了。

原来,在逃逸期间,为躲避民警追捕,他一直使用其弟钟某刚的名字风餐露宿,四处躲藏,并继续实施抢劫犯罪。2012123日,他借用钟某刚之名因犯抢劫罪,被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原以为此次刑满出狱,他可以*着弟弟的名字继续逍遥法外,却不知临湘市公安局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已经确认他以其弟钟某刚的名字在金西监狱服刑。

2017126日,走出金西监狱的钟某华,当即被临湘市公安局逮捕。日前,因犯抢劫罪,钟某华被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这位抢劫匪首、宫中“常客”终于再一次为自己的抢劫行为买单,伏法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