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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民间高息借钱,你敢借吗?
时间:2017-09-05  作者: Admin|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黎云霞 叶颖)“2015619日,经人介绍,经营江南苗圃园的肖某亮借钱周转,月息3分,我借了10万元,我相信他,好多人都借钱给他,而且利息这么高。”卢某说;

201414日,肖某亮做绿化生意需要钱周转,我借给他10万元,5分的月息,他当时付了6万元利息给我,这么高的息钱,他信誉也好,借钱时我爽快答应了”,谢某梅说;

“我是从2012年开始借钱给肖某亮,到20163月,为解决他的绿化工程资金周转问题,我分6次借给他585500元,月息5分,至今付给我25000元的利息,本金未还”肖某说;

20148月至20164月间,肖某亮以做绿化工程、购买树苗、还贷款‘过桥’为由,找我借款共计65万元,月息分别为5分、8分,至今付了14600的利息,本金未付”艾某波说……

类似这类债主多达49户,从20091月至2016117年间,56岁的犯罪嫌疑人肖某亮,在临湘市以其经营的江南苗圃园建设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对苗圃园经营规模和市场前景进行公开宣传,并以1分至8分不等的高额月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74.7万元。

肖某亮将其中的380万元用于苗圃园的生产经营、201.43万元用于偿还借款利息,其余93万元用于日常开支。201611月底,因资金断链,犯罪嫌疑人肖某亮所欠668.7万元融资款无法归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些期待发财的债主的黄粱美梦也终于被惊醒。

案发后,债主们一个个着了慌,纷纷跑到派出所报案,他们的陈述不再是“信誉、利息”等字眼,取而代之的是“骗子、扯谎”,陈述间,满是对犯罪嫌疑人的鄙夷和气愤,还有自己贪恋高息的悔意。

2017719日,临湘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对肖某亮提起公诉,被临湘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近年来,民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犯罪活动层出不穷,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引身边的亲戚朋友将款项借给自己;尽管他们其中部分人确实有实体企业,所以前期往往能按时支付利息以博取被害人的信任,但是经济运行规律表明,高额回报行业几乎是不存在的,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自身并不懂经济,或者是设置骗局非法吸收存款;到后来由于欠款越来越多,雪球越滚越大,而实体企业根本无法盈利偿还巨额欠款,他们大多数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来支付利息,直至资金链断裂东窗事发。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投资需理性,高利有风险,对于“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一定要进行理性分析、认真识别、谨慎投资,避免掉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上当受骗,白赔了辛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