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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懵懂少年一时糊涂盗手机 检察机关温情执法护成长
时间:2015-05-27  作者: 黎云霞王兰辉|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 一”专题

懵懂少年一时糊涂盗手机  检察机关温情执法护成长

本报讯(通讯员 黎云霞王兰辉)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要想一步不错,又是何其艰难,当检察机关遭遇因一时冲动而失足的边缘少年,该推一把还是该拉一把?临湘市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97年出生的方正(化名)在临湘检察院的温情执法下,从偷窃手机的犯罪嫌疑人成为一名拥有工作的劳动者,短短半年时间实现了身份的完美蜕变。

原来去年1212日,临湘市某某镇某某村的17岁少年方正家中来了两位客人,一个是方正的表侄周明(化名),另一个是周明的同学王乐(化名),这两人在方正家中玩耍,当天晚上就在他家留宿,第二天上午方正去他们房间喊二人起床,见到床边椅子上有一台苹果手机,他一时冲动,就想占为己有,于是将手机关机后偷偷藏进了自己口袋。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市公安局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之后,经过审查发现,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方正于第三天即将所盗得的手机返还给了受害人王乐,同时积极写下悔过书,请求王乐的原谅。鉴于方正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且赃物已退还受害人,同时他还积极认错悔过,临湘检察院向当地法院发出了“建议单处罚金”的量刑建议书,当地法院予以采纳。

如今,方正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一份工作,曾经因一时糊涂犯下的错误并没有消磨他积极上进的意志。在临湘检察院的关怀帮助下,方正已经迈入正途,朝着自己的光明人生奔去。

“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是一个需要格外关注和保护的特殊群体,看到一个孩子重新走上人生正轨,我感受到检察工作的人性慈悲的力量,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对于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作用,让失足的未成年人能够重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我们一直为之奋斗的目标。”该院检察长刘群林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