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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临湘:六旬老汉为利坐庄 抄单卖码获刑被罚
时间:2014-09-12  作者: Admin|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黎云霞 王兰辉)临湘忠防镇渔潭村六旬高龄的鲁某某通过帮上线庄家收单卖码,非法获利2万余元。近日,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对鲁某某以涉嫌赌博罪提起公诉后,被本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查明,20131月至20146月期间,被告人鲁某某在临湘市忠防镇渔潭村的家中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写单活动,接受码民彭某等人的投注,将所写码单通过现金交易报送至上线处,并收取投注码单金额的8%作为报酬。经群众匿名举报,至2014624日被抓获时,被告人鲁某某共从事“地下六合彩”写单160余期,涉案金额人民币258674元,个人获利人民币20694元。案件审理期间,根据本案犯罪情节和被告人鲁某某的悔罪表现,确认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以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地下六合彩是我国明令禁止的地下赌博活动,买码写单均为非法行为,触犯刑律,将遭严惩。谨此告诫人们远离地下六合彩,勤劳致富方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