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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2年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14日在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统筹推进服务大局和检察业务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记职责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服务大局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以依法全面履职促进高质量发展。

全力开展平安创建。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平安建设办公室,抽派20名干警到忠防、桃林担任“平安书记”,开展走访宣传、法律咨询、党课活动、矛盾化解等工作,实现“五个全覆盖”:一是开展民调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两万余份,发送短信十五万余条,做到民调法治宣传全覆盖;二是10名法治副校长走进中小学课堂,实现送法进校园联点工作全覆盖;三是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确保刑执行检察乡镇全覆盖;四是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聘任32名检察联络员,助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联络乡镇全覆盖;五是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官)”协作机制,对市域内14条河湖常态化巡查,推动河湖司法保护全覆盖。

努力推进中心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帮扶桃林镇旧李村,结对14户,认真落实入户走访帮扶,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群众基本情况,切实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拨付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8.8万元,协调解决文化广场等项目资金25万元,帮助发展油茶、养鸡等产业。助力疫情防控,抽调干警值班值守巡查,组织志愿者到核酸检测点维护现场秩序。助力食品安全,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到一中、二中、浩然小学等学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排查风险隐患。督促整治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和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行为,守护学生成长,筑牢食药安全的“防火墙”。助力弱有所扶,竭力解决弱势群体维权难问题,成功化解一起单亲家庭先天残疾女孩与其母亲产生的抚养费纠纷。

深化矛盾源头治理。秉持“如我在诉”的爱民情怀,健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来信来访37件,全面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回复,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好司法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尽救、救急救困原则,对5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1.5万元。如我院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民政、医保等部门对桃林镇刑事被害人张某开展多元化帮扶救助6万元化解矛盾,解决生活困难,传递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张某送来了“解困为民 司法救助”锦旗。

二、维护社会稳定,以强烈的检察担当能动司法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公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大局稳定、人民安康。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9091269ƒ,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50477人,批准逮捕218286人;受理审查公诉案件559792人,起诉416568人。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751人,适用率为94%,超过上级院标准线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定《常见轻微刑事案件直诉标准指引》,不捕131182人,不诉187233人,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诉前羁押率年的56.6%降至36.4%,最大限度减少和转化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让人民群众有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惩教结合凝成反腐合力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坚持提前介入,把握案件证据,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质量作出逮捕、起诉等决定。受理市纪委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提起公诉2件2人,依法向市纪委监委移送公职人员、党员涉嫌犯罪线索38件38人。办理了指定管辖的原常德澧县政法系统干部马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被告人马某当庭认罪悔罪,陈述了自己怎样从一名优秀政法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5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庭审现场旁听,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重拳出击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危险驾驶犯罪,起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42件43人,遏制醉驾高发态势全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284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件1人深化“断卡”行动,办理涉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287377人。如办理胡某涉嫌集资诈骗3000余万元特大案件,涉及20多名受害人,我们重拳打击的同时,尽力做好受害人情绪安抚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成立专门的宣传队伍,开展“反电诈”、“反非法集资”、“防养老诈骗”等专项宣传活动,帮助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守住“钱袋子”,守“养老钱”。

三、厚植为民理念,以务实的检察行动守护民生

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更加关心群众需求,以高质量履职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需求的更高期待。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零容忍从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件10人,提起公诉8件8人,对涉嫌性侵未成年人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以“零口供”提起公诉,被告人万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涉轻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19人,不诉14人,向“问题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4份。坚持以法治阳光温暖“受伤少年”,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避免因办案造成“二次伤害”联合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心理疏导21次精准帮教矫治“迷途孩子”重返正道,如联合岳阳幸福社工组织参与帮教,犯有盗窃罪的少年犯黎某现已实现就业,回归社会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国家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门意见,联合发力,推动出台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查询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5850人联合市公安局对宾馆、酒店、KTV场所开展专项清查,摸底调查相关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违法雇佣、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情况将大灰狼挡在门外精心制作一批普法宣教视频,让法治浸入教育,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余次,发放强制报告等宣传资料5600份,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落实落地不断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依法打击侵犯企业权益、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破坏市场秩序等犯罪,批捕22件44人,起诉31件52人。积极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市工商联等九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管委会,建立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涉及我市市区一重点企业的串通投标案,适用企业合规改革程序办理,如果考察合格,我们将依法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实现保生产稳就业,尽最大努力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用心守护美丽绿色家园。构建“刑事打击惩罚+公益诉讼监督+生态优先修复”的重保护格局,对非法捕捞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3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万余元,让非法捕捞者不仅受到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与云溪区、赤壁市、洪湖市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长江流域、黄盖湖、皤河、洋溪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联合体协作的意见》,在环境污染、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方面加强司法保护,让一江碧水润泽两省四地。认真落实“林(田)长+检察长”制度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护林护田巡防,合力守护森林、耕地资源安全。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办理了本市市区固体废物违法倾倒危害环境卫生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城市建筑垃圾共计3500余吨,复绿整改后,环境面貌焕然一新,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四、秉承客观公正,以精准的检察监督高效履职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现代化水平,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依法治市建设。

准做优刑事监督突破以引导侦查、业务讲评、案件评查等制度为抓手,构建刑事检察质量管控体系。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违法30余件,追捕追诉26,检察长列席本级审委会8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等检察专项活动,向全市刑罚执行机关发出各类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维护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发现曹某因犯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163万余元,财产刑还剩30万元仍未执行完毕。调查显示曹某曾提供岳阳市某处房产作为财产刑执行担保,我依法要求相关机关尽快执行,最终拖欠三年之久的罚金全部补缴,不让法律“打白条”。

瞄准做强民事检察发力点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28件,其中民事审判活动监督50件,民事执行监督38件,帮助农民工讨薪37件35万余元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人违法监督系列案,对彭某伪造律师证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向相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诉讼代理人制度规范适用村(居)委会印章规范管理。深化民事诉讼专项监督,对一起诉讼标的50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再审驳回,有力维护其他债权人合法债权40万元,该案件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找准做实行政检察关键点。推动检察建议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6件,其中非诉执行监督16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4件、综合类检察建议6件,均已采纳。聚焦行政执法行为“错题本”,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过程中,水利、卫健、人社、文化领域开展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执法单位适用法律条款错误、权利救济告知错误等不规范行为以检察监督助推规范行政执法。通过公开听证,对4件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予以实质性化解,不再强制执行未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共计40余万元,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把准做好公益诉讼增长点。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指示,共受理公益诉讼7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1件,民事公益诉讼14件。如办理了江某等人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损害公共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江某等人非法收购、运输含有非洲猪瘟病毒的200头生猪途径本市被查获,我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江某所在公司自愿承担侵权责任,向动物防疫部门全额支付无害化处理等应急处置费用共计14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联合司法局制定《关于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聘任23名热心公益事业的同志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扩大检察“朋友圈”。

五、夯实发展根基,以更严的检察要求锻造队伍

坚持政治铸魂,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力求把专业做足、做精、做到极致,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

强化政治引领,永葆政治本色。时刻牢记政治属性是检察机关的第一属性。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会议、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支部开展集中学习30余次、各类主题党日活动40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带头调研、带头学习等各项制度,切实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400件切实发挥以上率下、引领示范作用。

注重强基固本,优化人才结构。以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着力提升人员配备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分层分类制定检察干警教育培训计划,着力培养“全能型骨干”、“专业型尖兵”。优化人员配置和人员结构,提拔班子成员2名、部室正副职7名,新晋员额检察官5名,招录公务员5名,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年轻干警担当重任、履职办案,为临湘检察事业长足发展添砖加瓦

涵养清廉生态,从严管党治检。自觉落实“清廉临湘”建设,扎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实防止干预办案的“三个规定”,主动填报记录65次。强化内部管理,全面落实《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建立检察重点工作推进机制,重要业务指标一月一通报,整体工作一季度一讲评,把“争先进、创一流”落在日常、抓在平常。深入落实整治收送红包礼金专项工作行动,组织全院干警签订承诺书78份,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开展“清廉临检”诗词书画摄影比赛,文化润廉,努力营造崇德尚廉的浓厚氛围。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等54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达到“向制度要管理,向管理要效率”的目标,从而把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接受监督制约,规范司法用权。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30余次。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检务活动230余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96人次。全力支持配合岳阳市检察院政治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以此作为寻找差距、补齐短板的良好契机,促进检察工作优化升级。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14条,“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722条,被各大媒体采稿180余篇,我院宣传专干拟报最高检评选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打造“阳光检察”,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依法公开听证案件28件,做到“四大检察”全覆盖,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发展,先后获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23项,其中省级以上6项。各项创新亮点工作被上级检察院、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5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单位的理解与配合。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服务临湘高质量发展中,聚焦发展难题、输出检察产品的贡献度还有待增强;二是围绕新形势下群众关切,依托司法办案助推诉源治理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结合全面、平衡、充分发展要求,法律监督履职还不够到位,做强检察监督主业力度还有待加大;四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监督理念和监督本领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运用大数据加强法律监督质效上还有待提升。问题就是责任,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大力气解难题、开新局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服务中心大局,保民生、提质效、谋发展、强素能,以高质量法律监督为全力打造“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保驾护航。

一、坚定立场讲政治,在服务中心大局中体现新担当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活动。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持续抓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各项检察举措,跟进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实效性。

二、全心全意保民生,在保障平安建设中展现新作为

认真落实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暴恐犯罪、毒品犯罪。依法保障民生福祉,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刑事执行等工作,对看守所、社区矫正开展专项监督检察。履行好“支持起诉”职能,维护好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被侵害未成年人救助基金,持续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加大对综治民调的宣传力度,弘扬临湘检察的正能量。

三、精益求精提质效,在做强主责主业中实现新突破

从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更深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监督办案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用足用好党的刑事政策,更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利用好业务数据月通报机制、业务数据分析讲评机制等制度,全力稳优势、补短板、提质效,做好核心数据,持续降低诉前羁押率,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重点抓好诉讼监督和追赃挽损工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强迫交易、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继续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四、守正创新谋发展,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开创新局面

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更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专项”检察、检察联络员等工作机制,以精准监督理念为引领做强民事检察,积极稳妥审慎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充分利用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官)机制、“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挖掘案件线索。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脚踏实地办好“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治进乡村、法治进校园活动。培育优秀案件、优秀检察建议,擦亮临湘检察品牌。

五、持之以恒强素能,在虚心接受监督中呈现新风貌

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深化自我革命,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纪律监督和媒体、群众的社会监督,从严管党治检,确保检察队伍纯洁干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舆情监测。加强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奖惩机制,深入探索建立办案质效与业绩考评、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机制,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激发队伍活力。

顾往昔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乘势而为、勇毅前行、善作善成,走好赶考路,奋力谱写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谢谢大家!


注释:

①省委实施意见:指2021年12月31日出台的《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文件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推动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分为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个部分,向社会公众提供控告、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诉、国家赔偿、法律咨询等综合检察服务。

③受理刑事案件909件1269人: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受理刑事案件数=受理审查逮捕案件数+受理审查公诉案件数。

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检察机关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没有羁押必要性的被追诉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⑤诉前羁押率:指案件在移送审判机关之前,检察机关采取羁押措施人数占同期移送审判机关人数的百分比,是考核检察机关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指标。

⑥强制报告制度: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⑦入职查询制度:指202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旨在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2022年3月,临湘市检察院、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妇联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印发《临湘市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

⑧企业合规改革: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⑨“五个过硬”:指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对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⑩“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围绕社会治理领域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快递安全、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先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一至八号检察建议。

“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9”,即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的形式又进一步增加了9个新领域,包括: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