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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时间:2017-09-05  作者: Admin|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以岳阳地区基层检察院为视角

 

“就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质量比其操作的法律的内容更为重要。”[①] 因此,检察事业要稳步前行,队伍建设是根本。而作为检察队伍中的一个群体,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则有着许多不同于一般检察队伍的特性。在工作职能上,控告举报检察队伍身处各种隐性及显性矛盾的第一线,直接跟群众打交道,是一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队伍;在工作内容上,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处理的事务纷繁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种类繁多,接触的群众形形色色,是一支“十项全能”的队伍;在工作纪律上,控告举报检察队伍是收集群众举报、控告职务犯罪线索的重要主体,是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一支“打铁更需自身硬”的队伍。因此,控告举报检察队伍跟一般的检察队伍不同,在政治素养、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等方面有着更为严格、尤为特殊的要求。笔者以岳阳地区为视角,研究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建设问题,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讨队伍建设这个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

 

一、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的现实困境

基层检察院控告、举报、申诉部门并未完全相互独立,基本上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目前,在岳阳地区11个基层检察院中,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现有干警44人,其中检察员32人、助检员3人、书记员3人、法警4,工勤人员2人。通过对岳阳地区基层检察院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相关数据的分析,队伍建设主要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现实困境。

(一)年龄结构老龄化,人员梯次不合理

 

 

全市44名基层控告举报检察干警中,平均年龄达到了47岁。其中45岁以上的有32人,占总人数的73%35岁以上45岁以下的有5人,占总人数的11%35岁以下的有7人,占总人数的18%。从上图可以看出,45岁以上的干警占比很高,达到了73%,接近总人数的四分之三。而中青年干警只占总人数的27%,呈现出年龄结构老龄化,人员梯次不合理的现象。

全市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中,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中青年干警少,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才年龄梯队结构,直接影响了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科学建构。中青年干警在工作经验和业务熟练程度上都不及老同志,但恰恰是少部分的中青年干警承担了大部分的工作任务。而某些老同志工作积极性不高,创新意识不强,工作和学习的劲头也在消退,知识更新速度慢,难以胜任控告举报检察工作。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的开展对干警计算机、网络操作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很多老同志对此项技能掌握不够,甚至完全不懂电脑操作,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进而影响整个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的开展。

(二)男多女少,性别比例失衡

全市44名基层控告举报检察干警中,男性32人,占总人数的73%;女性12人,占总人数的27%。在如今的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中,男性比例过高,性别结构严重失衡。

从性别特征上来看,大部分男性追求变化,不好稳定,再加上控告举报检察岗位相对不受重视,容易造成男性干警懈怠、得过且过的心理。并且男性性格普遍较为粗犷,处理问题的热心、耐心和细心都不及女性干警。相反,女性干警普遍具有亲和力较强、协作意识较强、责任心较强、协调能力较强、感知力敏锐等特质,而这些特质恰恰符合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的内在要求。因此,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男多女少的现状不利于和谐同事关系的构建,不利于融洽干群关系,进而不利于控告举报检察工作效率的提高。女作家冰心说得好:“如果世界上缺少了女性,就缺少了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②] 因此,提高女性干警的数量,使控告举报检察队伍性别比例合理化,对队伍的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知识结构单一化,人才结构不合理

 

 

 

如图一图二所示,全市44名基层控告举报检察干警中,全日制法学硕士1人,在职法律硕士1人,全日制法律本科6人,全日制会计学专业本科1人,全日制中文专业本科1人,在职法律本科24人,全日制法律专科1人,全日制中文专科1人,在职法律专科3人,党校法律本科4人,党校在职法律专业研究生1人。从以上数据来看,队伍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结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队伍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缺乏其他领域专业性人才。数据显示,具有法律专业的干警高达41人,占总人数的93%。其他专业的干警有3人,仅占总人数的7%。队伍的知识结构单一,大部分干警都是法律专业,而其他与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相关的知识,如心理学、社会学、信息技术等知识相对匮乏,队伍中缺少跨行业、跨专业的复合性知识结构人才。这种单一化的人才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其次,经过系统学习的法律本科学历偏少。数据显示,拥有院校系统学习的法律本科仅7人,占总人数的16%。大部分干警没有经过正规院校系统的法律专业学习,而是通过电大、函授、党校培训等获得本科学历。该项数据表明岳阳地区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总体文化水平不高,法律专业程度偏低,法学专业人才匮乏。业务素养不够高,学历结构不科学。这都会直接影响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的职业化水平和能力,与新时期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官素养不相符。

另外,735岁以下青年干警中,在职本科3人,占青年干警总人数的43%;全日制本科3人,占青年干警总人数的4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人,占青年干警总人数的14%。大部分的青年干警都受到了良好的大学教育,经过了系统性的知识学习。相对于上一辈的老同志,基本上都是科班出身。但学校的教育更多的是知识性的记忆和灌输性的模式,实践能力和职业经验还难以达到基层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的要求。

(四)异地就业比例较高,青年干警外流性大

全市基层院44名控告举报检察干警中,异地就业的干警就有15人,占总人数的34%。虽说异地就业本身是一种区域间人才交流的良好现象,对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建设也有相对的益处,然而他们的来去问题也关系到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稳定性。其中,异地就业的15个干警中,35岁以下的就有6人。青年干警普遍具有强烈的自我实现和成就动机,如果受到经济地位、生存环境、情感归属等利益机制的影响,比如想要离家更近,想要谋求更好的发展平台、薪资待遇,都有可能导致跨部门甚至跨单位的流动。如何缓解青年干警外流现象,是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

(五)干警数量与业务需求不平衡

从现实情况来看,岳阳地区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是一支拥有44人检察干警的队伍,并且具备检察员、助检员资格的人数达到了35人,占总人数的80%,其中,45岁以上有27人,占整个具备检察官资格人数的77%。但是,控告举报检察工作既繁琐又不能短时间出成绩,甚至有些老同志认为控告举报部门就是“养老科室”,工作积极性低,得过且过,而少部分的中青年干警则奋斗在控告举报检察工作一线。加之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大量矛盾以控告、举报的形式进入检察机关,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部门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并未得到根本缓解。

二、队伍建设遭遇现实困境的原因探析

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现实困境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探究其中的原因,既有客观现实情况的影响,也有主观认识的偏差。具体来说,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队伍建设重视不够,资源支持力度不强

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建设离不开领导的重视,若领导不重视这项工作,干警就没有主心骨,干劲就会不足。各种资源的支持到位与否对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整体建设来说也至关重要,比如说人力、财力、培训资源等等。从基层检察院现实情况来看,办案经验丰富、文化程度高、办事能力强的干警都是优先刑检、反贪、反渎等主要业务科室,而控告举报检察部门大部分都是即将退休的老同志。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新出台法律法规培训,许多地方基层检察院会优先安排公诉、侦监等重要业务部门的干警参加,因为他们学到的知识可以直接应用到办案工作当中。而控告举报部门的干警,即使非常希望听到相对前沿和权威的声音,可是给予的机会太少。并且,许多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都要求业务对口,而控告举报检察部门类似的业务培训则要少得多。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职业认同感

针对控告举报检察工作岗位的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存在形式化现象,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有些人认为控告举报检察工作只是收收材料,接待群众说说话的简单工作,就是一个“养老科室”,对干警不具有任何吸引力。尤其是对青年干警来说,控告举报检察部门不能像刑检、反贪、反渎部门办理公诉、批捕、侦查案件,不能短时间内积累办案经验,迅速成长,很难让他们对控告举报检察工作形成正确的职业认同感。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少有基层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主动要求到控告举报检察岗位上工作。由于没有人愿意填充,组织上只能安排某些即将退休的老同志上岗。如果强行安排干警到控告举报检察岗位,容易引起主观上的工作懈怠,降低工作积极性,这对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建设来说反而得不偿失。因此,职业认同感对于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稳定性影响甚大,如何营造职业认同感则显得更为重要。

(三)经济收入偏低,岗位缺乏吸引力

在检察机关,虽然控告举报检察部门的干警每月比其他部门多几百元信访津贴,但在控告举报检察岗位的收入并不比办案部门多,反而有可能少。比如,有些基层检察院每月会给干警发放所谓的“差旅补助”,办案部门比控告举报部门要高。的确,办案部门的出差机会相对要多,但是所有的出差都是公务出差,并不需要干警自掏腰包,“差旅补助”实际上就是一种干警福利。即便是在相同的待遇之下,基层干警大部分愿意到办案部门锻炼,当收入存在差距时,不愿意去控告举报检察部门就更不足为奇了。

(四)业务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实效性不强

一方面,控告举报业务培训内容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受训面窄,培训机会少,一年仅有的几次培训机会也只是任务性、应付性的安排,与不断更新和发展的业务需求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参训的干警对培训工作也不够重视,个别干警甚至将培训看成一种暂时脱离繁重工作岗位的机会,应付了事。整个队伍的互相竞争、比学赶超的氛围不浓厚,个别干警“求稳”,学习积极性受挫。加上大量的工作任务挤占了干警参与培训学习的时间,导致受训效果不佳。

三、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的设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③] 因此,笔者认为,必须紧紧围绕“五个过硬的总要求,从队伍结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纪律作风、检察文化等五个方面入手,努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

(一)队伍结构优化是保障

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结构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笔者认为,优化队伍结构必须从队伍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入手。

1、优化队伍结构必须优化年龄结构

如果要突破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老龄化的局限,扭转“青黄不接”的局面,必须加大培养后备力量的力度,选派文化素质高、法学基础扎实、工作业绩优秀、工作作风优良的青年干警到控告举报检察岗位任职,为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注入新鲜血液。笔者认为,现实中可供借鉴的方法就是建立基层院青年干警到控告举报检察岗位轮岗锻炼机制。这种途径不仅可以充实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力量,也是青年干警了解民情民意、熟悉群众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解决疑难问题能力的重要平台。

2、优化队伍结构必须优化性别结构

在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的背景下探讨如何构建性别合理的控告举报检察队伍,是当前和今后加强和改进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重要举措。首先,在选用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的时候,要注意男女比例的合理与协调;其次,正确认识男性与女性在从事控告举报检察工作中的优势和劣势。虽然从理论上看,人的潜能是无限的,但能够开发出来的潜能却是有限的,又因为男性和女性在性格、气质、能力等方面表现各异,而控告举报检察工作中的各项工作对人的性格、气质和能力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因此,按照性别差异进行合理分工,最大化的发挥各自的性别优势才是根本所在。

3、优化队伍结构必须优化专业知识结构

为了适应新时期控告举报检察业务的需求,必须拓宽人才的类型和范围,优化干警的专业知识结构。虽然,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的检察属性决定了控告举报检察队伍是以法律为主体的专业队伍,但并不意味着必须是清一色的法律人才。相反的,建设一支堪当大任的控告举报检察队伍恰恰需要一定数量的其他领域的专业性人才。因此,在人员的招录和安排过程中,既要重视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选用,又要有计划的引进一些与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相适应的非法律专业,如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人才。

(二)政治素养过硬是灵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政治灵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担当起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④] 因此,政治素养过硬是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要求,如何铸牢政治之“魂”、补足思想之“钙”,是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不可回避的课题。

1、政治素养过硬要求坚定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将理想信念比喻成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他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经济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⑤] 作为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理想信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犹豫。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扎根于思想之上,付诸于行动之中。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保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方向不偏、政治立场不移。

2、政治素养过硬要求强化职业道德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⑥] 控告举报检察干警作为检察队伍中一员,要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当做必修课,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抓好。具体来说就是内化于心和外化于行。内化于心要求激发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让每一位控告举报检察官都以其工作为荣;引导干警牢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深刻内涵,认真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将职业道德融入到职业身份、岗位身份当中;引导干警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将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同不同意作为工作的首要准则。外化于行要求严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八字准则,时刻保持检察官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检之德,以优良的服务和形象擦亮检察机关的“窗口”。

3、政治素养过硬要求提高党性修养

据调查显示,岳阳地区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中有40名党员,党员比例高达91%。因此,如何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也是每个控告举报检察干警必须实践终身的重要课题。过硬的政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积累修成的。随着“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要以全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系列讲话。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政治品格、提升精神境界。争做合格党员,争做合格检察官。

(三)业务素质精湛是基础

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始终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抓紧制定实施《十三五时期全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健全现代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分业务条线强化实战实训,促进检察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实战化。[⑦] 在矛盾复杂化、多样化的背景下,如何完成知识积累,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是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的最基础、最紧迫的任务。

1、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要求

提升基层控告举报检察干警业务素质的前提是必须厘清控告举报检察干警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哪些素质要求,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广博的知识力

随着控告举报检察业务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控告举报检察干警也必须不断扩充知识内存。他们既要精晓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办案流程,又要熟稔党和国家的政策,特别是信访工作政策。同时还要掌握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也就是说,控告举报检察干警应该是既懂政治又懂法治,兼具执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2)敏锐的洞察力

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的特殊职责要求他们在办案过程中既要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作出正确的处理,又要讲政治、懂大局,对信访问题作出符合社会效应的处理。只有练就敏锐的洞察力,才能对问题的整体有精准的把握,才能从细微处发现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现实中很多控告举报信访事项的处理都是从细致的观察开始的。

3)真实的亲和力

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的亲和力不是套用,更不是作秀,而是实实在在的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跟群众说暖心话、为群众解忧心事、跟群众做贴心人。而干警的亲和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不断的学习、执法、服务的过程中锻造出来的。

4)高妙的协调力

控告举报检察工作开展过程中,仅有广博的知识力、敏锐的洞察力、真实的亲和力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具备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归根结底还是离不开高妙的协调能力。善于深入浅出的运用“法言法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利用检察机关及社会的现有资源,为群众切实解决合理诉求。

2、提升业务素质的途径

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能力是关系控告举报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而提升业务素质最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便是教育培训。如何规划控告举报业务教育培训工作,是科学化培养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的第一要务。

1)树立学习意识

俗话说,意识决定行为,没有思想上的充分认识和重视,就不会有行动上的主动和自觉。所以,提升业务素质的前提是必须树立学习的意识。

树立学习意识需要树立“主动学习”的意识。控告举报检察干警工作日益繁重,责任也越来越大,但工作繁忙不是疏于学习的理由。用素质能力的提升带动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比起埋头苦干、不问时政更重要。要消除和更正“学习是任务和负担”的错误认识,要摒弃“吃皇粮、铁饭碗”等不思进取的心理状态。社会在发展,政治、经济、文化时刻在变化,法律也在时刻适应这种变化。因此,作为控告举报检察干警,胜任业务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职业习得的过程,这应该是一个主动学习而非被动灌输的过程。实践证明,那些成长快、出色的检察干警,总是那些主动学、主动想、主动做的人,而那些*催促、*提醒的干警,往往只能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无法堪当重任。

树立学习的意识还需要树立“科学学习”的意识。注意引导全体控告举报检察干警树立科学的学习理念,把学习放到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的大背景中去思考、去认识。强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把学习引入到工作当中,从案件和本职工作中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有效的提高学习效率。并且,每位干警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规划,根据业务工作的特征安排好学习时间。

2)健全培训机制

健全培训机制应该实现培训内容实用化。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培训的目的都是为了提升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而培训的内容是否实用,直接决定了培训的效率和效果。因此,针对控告举报检察业务的不同需要,灵活设计培训内容至关重要。设置与控告举报岗位相适应的课程体系,打造一批能够适应素能培训要求、提升岗位素能的精品课程和教材。为此,建议国家检察官学院和高检院控告厅合作,共同研究控告举报检察业务培训的教材体系。

健全培训机制应该实现师资力量的专业化。抓紧建设一支具有控告举报检察业务背景、与控告举报检察业务相匹配的专业师资队伍,切实满足控告举报岗位素能培训需求。建议国家检察官学院和高检院控告厅合作,定向培养一批控告举报业务的专职教师;大力引进控告举报检察业务专家和拔尖人才充实师资队伍;定期选派业务骨干教师到大学深造,到控告举报业务部门挂职锻炼,提升法学理论功底和业务实践技能;还可以考虑邀请大学教授、资深法官、经验丰富的公安干警来授课,加强业务知识的交流和学习。

健全培训机制应该实现授课形式的多样化。近年来,我国检察官培训教育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无论是任职资格培训、素能教育,还是专项业务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育都实现了定期化、规模化。但是,要培养一支理论功底深厚、人格修养良好、职业道德高尚、实践经验丰富的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培训教育工作仍是任重道远。为了更好的适应培训需求,提高培训实效,授课形式多样化是必然趋势。比如集中授课、网络培训、远程授课、多媒体辅助培训、实地考察、案例教学、交流研讨会、拓展训练等形式,要从以前的“被动灌注”模式,向“互动式、交流式、点评式、研讨式、实战式”转变。

3)关注学习效果

为了预防学习浅尝辄止、培训流于形式,建立以控告举报检察岗位素能为标准的训后评估机制,关注参训干警的学习效果则显得非常重要。通过加强对培训过程的考核与评估,收集相关数据和问题,为下一次培训项目提供借鉴。对不达标的培训基地及时整顿,对不合理的课程内容及时取消,对不合格的授课老师及时更换,并将学习培训的考核情况作为参训干警的年度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具体到控告举报检察岗位来说,笔者认为可以建立三级评估模式,如下图所示。

评估角度

评估项目

评估方法

教学效果层面

观察学员对授课内容及方式的反应

在培训过程中及培训结束后,观察学员对受训内容及授课方式的反应,并详细记录相关数据,以问卷调查或者意见箱的形式收集意见,让学员做裁判。

学习成效层面

考查学员的学习成效

课程结束后,进行一场试卷测验或者举办一场实战操练,检验学员的学习效果。

岗位绩效层面

检验受训后岗位绩效的变化

召开市级控告举报业务的推进会或座谈会,考察受训后各基层院工作绩效情况的变化,并对培训工作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建议。

(四)纪律作风优良是根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⑧] 同样的,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检察队伍的履职能力、司法公信力以及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而纪律要*制约才不至于涣散,作风要有监督才不至于败坏。因此,针对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必须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

1、教育引导

虽然说检察干警的一贯作风是通过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态度和行为表现出来,但本质上却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息息相关。加强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切实加强教育引导,而具体措施便是科学理论的学习、正面模范的激励和反面教材的警醒。

首先,抓好科学理论的学习。抓好科学理论的学习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正确认识并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抓好科学理论的学习必须加强宗旨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高度重视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在引导、转变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干警的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教育,在队伍内部形成争做遵纪守法模范的良好风气;必须加强传统作风教育,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观念。

其次,加强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控告举报检察岗位有许多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干警,也有许多先进典型事迹。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无形的正能量和鲜活的价值观感召教育干警,进而树立控告举报检察工作和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也要以反面典型为鉴,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要联系反面典型深化学习教育的要求,以身边的典型案例、典型事件教育警醒干警,净化干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2、建章立制

邓小平同志曾精辟的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因此,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应制定长期规划,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建章立制需要不断完善基本制度规范,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建立一系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比如,建立控告举报干警的谈话、民主生活会、干警论坛等制度;不断完善信息评价制度,畅通投诉举报和信息反馈的渠道,从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干警的纪律作风信息资料;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将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将良好的风气和检察官职业道德等作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指标,进而明确控告举报检察岗位的纪律作风要求;不断完善惩处机制,对干警的不良苗头和倾向及时整改,对各种不良作风和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强化监督

强化监督首先要明确监督内容,笔者认为主要把握三方面的内容:强化监督干警执法行为,比如,在接待群众时有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强化监督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在保护干警隐私权的前提下,加强监督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全面掌握干警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强化监督干警的家庭生活情况,公务员家庭生活情况是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家庭生活水平与工资收入情况是否一致,也是评价干警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重要指标。

强化监督要形成内部与外部的监督合力。发挥组织内部监督作用,比如发挥党组领导、组织人事的作用,利用谈心谈话的机会掌握了解干警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发挥检察院纪检监察的职能,加大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监督力度;强化外部监督力量,主要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窗口以及乡镇设立的宣传点,将控告举报须知、违纪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检察文化浓郁是凝聚力

什么是检察文化?具体而言检察文化就是属于精神、思想、观念范畴的文化,是由检察工作而产生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伦理观念、心理状态、理想人格、审美情趣等精神成果的总和。[⑨] 一个没有文化的事业是没有根基的事业,一个没有文化的队伍也是没有根基的队伍。检察文化是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的主心骨和精气神。因此,如何精心打造控告举报检察文化,塑造控告举报检察官职业形象,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旋律,是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必须练好的“内功”。

1、提炼检察文化理念

在队伍建设过程中提炼符合时代主题的价值追求,挖掘新时期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的职业责任感,激发干警投身控告举报检察事业的热情。笔者认为,契合新时期主题的控告举报检察文化理念是“以人为本、为民便民、司法文明”。

如何以人为本?对内而言,定期开展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心理疏导,引导干警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自己过去的成就和挫折。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做到情感暖人、留人留心,让干警爱岗如爱家,增强职业归属感和认同感;对外而言,要密切检民关系。毋容置疑,控告举报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纽带,干警的举手投足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文明规范、热情接访是控告举报检察文化的直接体现。因此,干警要带着感情接待来访群众,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尽心竭力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让群众感受到检察工作背后实实在在的温情。

如何为民便民?具体而言就是为群众的控告举报创造便利条件,在细节上打造方便快捷的控告举报途径。在新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控告举报检察干警要及时学习最新的网络技术,充分发挥QQ、微信、微博等形式多样的信息媒体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控告举报、反映诉求、及时沟通的良好平台。另外,新媒体平台还具有宣传效果好、受众成员广的特点,能够将控告举报检察文化的成果更加直观、生动的展示出来。

如何司法文明?在控告举报这种窗口部门,司法文明则集中体现在规范接访行为,切实做好文明接待。控告举报检察干警应该仪表端正、着装整齐、挂牌接待,规范接访语言、接访态度和接访行为,将文明用语、文明行为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使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在源头上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2、营造检察文化环境

环境对营造氛围、感染情绪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检察文化环境建设,展示形象、提升品位、陶冶情操,并最终推动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的开展。例如,可以在办公大楼的大厅、走廊、墙面,以书画作品、工作掠影的形式展示控告举报检察文化。或者根据当地控告举报工作特色,在办公大楼设置专门的文化长廊、展览室等,营造独有的文化氛围。还可以设立文化橱窗、文化标牌,悬挂名言警句等装饰,潜移默化的传递基层控告举报检察文化,让走进办公区域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角角落落里折射出的控告举报检察文化理念,增强控告举报检察干警的职业依赖感。

3、丰富检察文化载体

检察文化的建设是否有活力、是否有成效,关键在于文化载体的形式是否具有多元性、创新性。笔者认为,检察文化载体主要包括宣传载体和活动载体。

丰富宣传载体,利用文化长廊、宣教室、警示教育基地、荣誉陈列室等办公区域的文化阵地,图文并茂、生动翔实的展示控告举报工作的风雨历程;定期在电视台、电子屏上播放专题宣讲片;向群众发放印有检察工作职能,控告举报方式的检民联系卡;在检察内网上建立电子图书馆、电子图书室,方便干警及时查阅法律法规,了解最新的检察资讯。利用微信、微博、QQ等信息化手段,开辟控告举报检察文化交流新阵地,让无形的文化有形化、环境化。

搭建活动载体,成立控告举报检察工作论坛、社团,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继续拓展活动阵地,组织开展“接访明星、优案评选、业务标兵、优秀调研文章”等竞赛活动,为干警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另外,结合重大节日和重点工作,适当的开展兴趣小组活动,为干警搭建工作之余的兴趣平台。

结 语

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是控告举报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司法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大诉讼法修改的大背景下,只有求新求变,以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的姿态应对不断变化的形势才是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而在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建设中,应该更多的关注队伍中的生力军,也就是数量有限的青年检察官。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高学历青年检察官,他们的培养将会传承、支撑和带动整个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的建设。如何科学化培养这支生力军以便更好的承担起控告举报检察职责,如何处理好即将到来的检察改革与青年检察官的成长关系,如何增强青年检察官的职业归属感与认同感而不至于萌生去意……这些问题都将会成为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必须深入思考和探讨的现实课题。基层控告举报检察队伍建设必须“脚踏实地”,才能更好地“仰望星空”。

 



[①] 哈耶尼语,转引自王利民:《司法改革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0页。

[②] 冰心:《关于女人》后记,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年版,第237页。

[③] 王治国、徐盈雁:“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载《检察日报》2016518日,第01版。

[④] 曹建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载《检察日报》2016518日第01版。

[⑤]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06页。

[⑥] 张正新:《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概论》,法律出版社2014年第1版,第55页。

[⑦] 曹建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载《检察日报》2016518日第01版。

[⑧]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13页。

[⑨] 孙光骏:《检察文化概论》,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