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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
低头钻研手中事,抬首琢思万卷书
时间:2016-09-14  作者: 顾珍妮|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顾珍妮

初秋之际,办案之余,静下心来学习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七五”普法读本》,颇有感叹,颇为激励。感叹的是,忙于繁杂的案件办理中,“充耳不闻窗外事”;激励的是,拾起徜徉书海的兴趣,做关注时事的法律人。

“术业有专攻”,办案亦然如此。作为一名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办案人员,首先必须掌握办理刑事案件所需要运用的法律,熟悉办案程序,低头钻研,恪尽职守,办理好手中的案件,以指控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这不仅是检察职业道德和职业职责的要求,更是为人民服务的保障。因此,每一名办案人员都应努力成为本领域的“行家”。

然而,我们在埋头苦干“手中事”时,往往忽略了对其他法律知识的学习,有人说“案子一个接一个,哪有时间学习”,有人说“学那些有什么用,办案又用不到”。事实上,时间真的是海绵里的水,挤挤总会有的,比如这次学习宪法和普法读本,我原以为自己挤不出时间学习,然而做完学习笔记的那一刹那,我认识到“没时间学习”有时只是为懒惰开脱的借口。而且,只要用心学习了,就会有收获。

学习是知识的收获,学习是思维的收获。埋头办案固然提倡,但时不时地望一望窗外的世界,对办案也大有裨益。比如我们办理刑事案件,大多运用的是刑事法律,但也常常会涉及民事、行政、金融、医疗、网络、环境等各个方面的知识,这就要求我们密切关注相关法律的动态,对其有一定的了解,甚至要熟通。事实上,在放眼于“万卷书”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提精纳点,不断增加知识储备;要学会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并寻找新的思维方式,并运用到实践中去。

最后,十分感谢临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法活动,这次学习,虽然学习的过程总是“痛苦”的,但收获的果实却是甘甜的。这次学习也提醒我,学习并非一时的热血,它贯穿于整个工作的过程中,学习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