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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日“检花”别样红
时间:2015-07-23  作者: Admin|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映日“检花”别样红

         ——记临湘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朱莹

20118月的一天,一个稚气未脱的女孩怀着对着对法律职业的崇高景仰踏进了临湘市检察院的大门,从此,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凭借着扎实的业务功底,以法治的力量和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怀,用爱心、智慧和毅力,“像医生、像老师、像父母”一样,教育、感化和挽救误入歧途的羔羊,使他们重拾信心,点亮希望,回到了正常孩子的生活轨道。她就是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助检员、被挽救未成年孩子心中的“检察官姐姐”朱莹。

一、   钻研业务,书山有路勤为径

朱莹,这个1988年出生的女孩,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通过检察官招录考试进入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以专职人员身份一直从事未检工作。在她的字典里,始终有两个词:学无止境、以勤为径。业余时间,她不断学习知识充实自己,为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尽管在学校已经学习了四年的法律专业知识,但在具体办案时,她发现书本上的知识和实践中的案件办理还是有很大的不同,要想真正把案件办好,需要很多知识的融会贯通。因此,她找来大量的书本、光碟,在紧张的办案之余,加强业务学习,潜心钻研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机制,同时,她还阅览大量心理学和青少年心理健康类书籍,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模式的建立储备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工作三年来,她整整记完了三大本读书笔记,她宿舍的床前,永远摆放着一摞摞法律和心理健康方面的书籍。勤奋刻苦的学习劲头让她的业务知识更加扎实,案例的解读不仅累积了丰富的经验,更提高了创新思路解决问题的能力。

2013年,临湘市人民检察院被省院确定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机制”创建单位,作为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组的骨干成员,她认真学习研读修改后刑诉法及刑事诉讼规则,经过多次调研、实地走访、反复论证,参与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规则》(试行),在该院院检委会上一致通过并得以施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终于有章可循了。同时,她还参与制定了《附条件不起诉人纳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确立了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纳入社会化帮教体系进行监督考察的方式,实现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与生俱来善于思考、勤于钻研的学习工作态度,极大地提高了朱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让她从象牙塔里的骄子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干警!

二、   探索方法,创新思路重实践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提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特别规定,该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更大的司法裁量权,体现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非刑罚化的处理原则。朱莹通过章栋案进行了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探索。

父母不在身边、外婆百般溺爱,高中后沉迷网络醉心暴力游戏,201328日未满17岁的男孩章栋涉嫌抢劫罪被临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为把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细则付诸实践,白天她积极进行社会调查,冒着炎热酷暑中走访了章栋所在的家庭、学校、社区等单位,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多次交谈,力求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章栋,根据章栋的后悔表现、心理动态、情绪变动、思想变化等情况,把教育、引导、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考察工作的始终;晚上她则在自己的小宿舍里总结提炼升华,通过创新思路探索方法,终于提出了构建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机制,即“一点五项一监督”工作模式,这个独具特色的创新之举得到了省院《湖南检察简报》《湖南公诉工作》的充分肯定,并作为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了推介。对待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 “不能像其他案件那样‘一捕了之、一诉了之’,要研究如何化解家庭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消除潜藏隐患,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朱莹介绍说,这是我的初衷,“因为我们都有花一样的年纪,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希望我能帮到他们”。

三、   倾注关爱,春雨润物细无声

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干,在办案过程中,朱莹始终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待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她像一位在特殊战场上救死扶伤的医生一样,重建他们丢掉的自尊,重拾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重绘他们对人生的正确认识,温暖了一个又一个迷失人生方向的心灵。

章栋,这个涉嫌抢劫的17岁男孩,在为期六个月的考察期之初并不十分配合朱莹的工作,他沉默寡言,对办案人员有害怕畏惧心理,不敢敞开心扉,表达自己。这使得考察推进工作变得艰难。朱莹凭着相仿的年龄,用一颗赤诚的爱心、耐心和恒心,不辞劳苦,以热对冷,以诚对虚,抓住时机、找准切入点同他谈话,通过一番番丝丝入扣的教育,一次次将心比心的促膝长谈,终于使章栋开始配合考察工作。针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未成年人不善表达这一较为普遍的特点,她开通了“写给检察官姐姐的一封信”这一双向沟通平台,让他们通过书信的方式向检察机关阐述生活学习的点滴、表达自我,同时她也通过这种方式走进了他们的内心,对症下药。

为了进一步落实帮教效果,她还制定了丰富的帮教措施,与民间公益组织联动,倡导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参与社会志愿者活动。在章栋案中,她联手全国道德模范李国武及其所在的学雷锋小组,带着章栋来到市光荣院看望老人,给老人们送温暖,章栋为孤寡老奶奶庆祝生日,送去祝福,体会到了奉献的快乐,这位特殊的客人还聆听了抗美援朝老战士讲述的革命故事。朱莹借机鼓励章栋要像老爷爷一样,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男人”。

“朱莹姐姐,我把我的一个朋友也带到你这里来,你也和他谈谈,给他上上课吧”,章栋这样请求朱莹,“这让我非常感动,他变了,长大了,懂事了”,朱莹说,眼眶里闪着泪花。

四、矫治身心,教育转化见成效

由于帮教措施形式多样,实施性强,并在具体操作时落到了实处,因此对这些特殊孩子的教育转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附条件不起诉对象之一章栋一改过去的懵懂无知、沉溺网络、任性胡来,戒除了网瘾,改变了叛逆不顺的性格缺点,破茧成蝶,学习也有了进步。通过努力,他成为一名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生,就读机电一体化专业,变成了一个性格开朗、努力向上的阳光少年。考验期满,20131126日宣布不起诉决定时,章栋父母感叹说“毛毛”(章栋小名)原来三天两头旷课上网找不到人,现在上了大学,简直变了一个人,真的懂事了,晓得体谅父母打工赚钱不容易,放假还帮忙做做家务,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姐姐朱莹,挽救了“毛毛”,挽救了我们这个家。朱莹还特地在书店精心挑选,赠送了法律读物和励志成才的书籍给章栋,章栋诚恳地表示“一定珍惜检察院和朱莹姐姐给自己的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辜负父母的期望,好好学知识,好好学做人,今后回报社会”。2013年,该院公诉科已先后对3起案件的3名涉案青少年进行身心人格矫治,消除了人身危险性,最终决定不起诉。

    在整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办理中,朱莹发现,由于这是新刑诉法规定的一个全新制度,不仅普通老百姓不了解,甚至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知之甚少。为了扩大宣传,加强整个社会的互动性,她特地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在《岳阳日报》刊登了名为《迷路的孩子归正途》专题报道,洞庭之声、岳阳电视台、临湘电视台、多家网络媒体也以不同视角进行了宣传,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重视。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辛勤的工作换来丰硕的成果,2013年,朱莹获得“临湘市政府嘉奖”的殊荣,她创立的关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一点五项一监督”工作模式得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该院未检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她的先进事迹被更多同行知道,然而她说,“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我要走的路还很长,做法的进一步成熟和创新是我今后的追求,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颗公诉新星正冉冉升起在公平正义、大爱无边的天空下,展现出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真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