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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
平凡岗位不平凡
时间:2013-06-03  作者: Admin|aaa@163.com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记临湘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 喻林武
 
    喻林武,临湘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一名普通的干警,迄今五十三载的人生之旅中,在人民检察的征途上就能回放出35个春花秋月。一直以来他以孜孜不倦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工作态度默默地为临湘检察事业而奋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曾先后被评为临湘市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临湘市人民检察院“爱岗敬业先进个人”,获得了临湘市“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岳阳市“优秀检察干部”等荣誉。
    他奉行爱岗敬业、执法为民的优秀品德
    喻林武同志多年来怀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和忠实于法律、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的心态,全身心的投入到维护法律尊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工作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他度过了三十多个年头。对于三十多年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枯燥的法律工作,别人问他是否感到过压力?是否过得开心?他对别人说:我手中的权力是法律赋予我的,是人民赋予我的,我的压力当然大,但只要以崇敬的心情来对待自己的职业,以愉快的心态去工作,压力就会变成动力。因为我知道开心过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我只要办好手中的每一件案件,对得起法律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我就能得到心灵上的满足、获得良心上的安慰。
    喻林武同志所在的侦查监督部门,人少案多,案件又素来就具有严格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执法要求高,他总是带着对检察事业的高度热爱投入到案件办理中,加班加点、挑灯夜战对他来说是寻常之事,有时为了一个案件要到处奔波,再苦再累他从不向组织抱怨。只因为他始终尊重着自己的职业,热爱着自己的工作,始终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己任。2011年,喻林武审查逮捕的吴某、林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就是典型的一例。2008年案犯吴某、林某等与市某米业公司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计骗取米业公司货款609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因证据不到位,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林某作存疑不起诉。2010年,公安机关发现新的证据后重新启动了该案的侦查,但是侦查工作遇到重重阻力。在这种情况下,喻林武主动提前介入该案的侦查,先后两次同侦查人员远赴海南,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提出了有见解性的意见,且均被侦查机关采纳。最终吴某、林某二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受害单位的损失得以挽回,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形象得以彰显。
    他遵循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
    “吃苦耐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需要遵守的职业准则。但是喻林武同志的工作业绩用“吃苦耐劳”却远远不足以衡量。就拿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的几年来说,他一共办理各类提请、移送批准、决定逮捕案件700余件1000余人。年均办案70余件,除去节假日每2天半须办结一案;月办案最多为22件,季办案最多时为42件,年办案最多为120件;立案监督2件8人,不捕128人其中防止错捕12人,办理延长羁押期限120余人次;亲自拟写各类法律文书130余份。各项工作指数均占部门的一半以上。
    从这些枯燥的数据上可以看出,其工作上的难度和压力多么之大。打开喻林武同志所办理案件的每一本案卷,你会发现每本案卷都装订整齐、打印规整。但不为人所知的是喻林武同志并不会电脑打字,但是这些案卷却又是其亲手打出来的,原来喻林武同志在电脑上安装了手写板,他就是这样,用比别人多几倍的时间,一个字一个字手写输入完成了这一本本的案卷。要知道他已经是工作了三十多年的老同志了。
    为了把工作做好,他付出的牺牲也是常人无法做到的。前年2月份,他感觉到劳累的身体总是有些不舒服,经常捂着肚子,额冒冷汗,可此时正是案件多的时候,他拖着病体每日要审阅案卷材料和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领导和同事们多次劝他休息,可他总是捂着个肚子说:“没事,不要紧的!”不久,一天时间都舍不得休息的喻林武被病倒了,同事们将他送到医院一检查,患了胆囊炎,要做手术。术后,他一睁开双眼,与前往看望他的同事谈的就是案子。知道大伙忙不过来,他在病床上就怎么也躺不住了,10天院只呆了3天就偷出了医院,回到了他日夜记挂的岗位上,继续忙碌着,忙碌着。这年,汇集到侦监科的案件共有226件,喻林武一人就办理了112件,这些年经他办理的案件无一起上访之事,这一工作实效在省内检察侦监的同行中也是名列前茅的。
    更难能可贵的是在科室里,他年岁最长,但从不倚老卖老,难事重活总是往自己身上揽,对年轻同志关爱有加,主动就侦监工作如何创先争优出谋划策,发挥传、帮、带作用。30多年来他始终坚持工作在办案一线,取得了无数的成绩和荣誉,但他对组织从未提过非份要求,总是默默地工作,无私的奉献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检察官应具的品格。
    他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优良作风。
    喻林武同志以维护法律权威,彰显司法公正为己任。对经手的每起案件都进行严格的程序和实体审查,有效保证了批捕案件的准确率。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不捕,不办人情案。
喻林武同志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注意维护公民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及时纠正侦查机关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形,同时认真落实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执法。2009年12月,受害人沈某到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反映,自己于2009年初的一天无故被晏某、沈某等人打成轻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后一直未对打人凶手进行处理。他接到这一案子后,调取复印了该案相关材料,经审查发现,晏某、沈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遂对该案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立即立案,最终晏某、沈某等六人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该案的成功办理,既有效震慑了犯罪,又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法律实施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喻林武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做好每件平凡的小事。他奉行的爱岗敬业、执法为民的优秀品德;他遵循的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他坚持的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优良作风,在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中为大家做出了不平凡的榜样。
 
 
 
 
                                 (段宏伟  王毅)